问题 | 受指派在外单位工作受伤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1、受指派在外单位工作时受伤的,职工可以及时联系指派单位,由指派单位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指派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工单位人员工作中受伤该如何处理 用工单位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1、如果是其劳动者,由用工单位将其送往定点的医院就医,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和索取工伤保险待遇;2、如果是派遣单位的劳动者,则由派遣单位承担申报工伤和索赔的责任。 工作中受伤了如何处理 无论公司买的什么险种,用人单位的员工受到工伤的,则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司的其它保险只是补充赔偿,不足部分还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工伤待遇,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用工单位人员工作中受伤具体怎么处理 用工单位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1、如果是其劳动者,由用工单位将其送往定点的医院就医,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和索取工伤保险待遇;2、如果是派遣单位的劳动者,则由派遣单位承担申报工伤和索赔的责任。 员工受伤单位不报工伤如何处理 员工受伤单位不报工伤,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教师外出培训期间在外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教师外出培训期间在外受伤的,是否属于工伤,必须根据受伤原因进行确定。教师外出培训的,属于因工外出,因工作原因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教师因个人活动而受伤的,不属于工伤,无法享受工伤待遇。2、问: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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