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厂是月底发上个月的工资,请问合法吗? |
释义 | 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超过规定日期发放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反映此事,或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纠正公司错误做法,并一次性支付多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工资的最长支付周期为一个月,也就是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超过当月规定的日期发放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公司不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纠正公司的错误做法,并可要求公司一次性全部支付劳动者已工作的几个月工资 拓展延伸 工资发放政策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于您提到的工资发放政策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的问题,需要具体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如若工资发放政策确实存在月底发放上个月工资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此类政策并不违法。然而,具体情况仍需综合考虑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定其合法性。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具体法律意见的解读和判断。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劳动者可以要求纠正公司的错误做法,并有权要求一次性支付已工作的几个月工资。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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