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医保直系亲属报销吗 |
释义 | 职工医保直系亲属报销。 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直系亲属的范围只限于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的地点为定点的医疗机构和定点的药房; 2、支付的范围为门诊费用中个人自费的部分,住院费用中个人自费的部分; 3、对于医保基金报销部分,自己的医保卡是无法报销直系亲属的住院费用的。 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医保卡是直系亲属可以使用的,直系亲属的范围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地点为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支付范围为门诊费用部分和住院费用个人自费部分。医保基金报销部分,自己的医保卡不能报销直系亲属的住院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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