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请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在最短时间内委托我们方可追回损失:1、加盟合同及收款凭证;2、保存好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截图;3、抓紧,抓紧,在抓紧时间;加盟费的退还需求必定条件,一般会考量以下几个要素:1、需求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建议退还(关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2、有无实际经营或许接受服务多寡;3、加盟经营方具有差错。上述条件中,最重要的还是期限问题,解除加盟的时间点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还的越多。投身商海,阴险的陷阱很多,还是应该时刻擦亮眼睛,保持清醒的头脑。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的规定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