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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区别
释义
    吸收合并结束后,被合并企业消失(即被合并公司的法人资格消失);而控股合并结束后,被合并企业依然存在,只是会受到合并方控制。
    控股合并指的是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投资的合并行为。
    吸收合并概念:吸收合并,或称兼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吸收合并结束后,被合并企业消失(即被合并公司的法人资格消失);而控股合并结束后,被合并企业依然存在,只是会受到合并方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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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