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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释义
    行政处分包括六种形式,分别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警告处分是行政处罚的第一种形式,警告处分是一种告诫,让被处分者注意问题,不要再犯,适用于犯有一般性错误或所犯错误情节较轻的。记过处分十一中惩罚,则是有过错了,给予一定的一种惩罚措施。
    警告属于第4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内容如下: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四种形态”的针对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1.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也可以说是五个不同的层次: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规定: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十五条 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机关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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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7: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