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诉讼离婚通常需要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不等的时间。若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