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物业费收取标准:空置房屋如何计算?
释义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及标准:已交付房屋的空置房,业主需交纳物业费,空置物业需交纳70%的管理费或按规定减免的物业费;尚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计费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物业服务费应根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区分不同物业,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法律分析
    (一)已经交付房屋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
    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二)尚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方式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二十一条又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依据以上法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其计费时间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计费时间为准。
    (三)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已交付的空置房物业费由业主全额承担。长期未入住的空置物业需按规定交纳70%的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规定收取物业费。尚未交付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支付,计费时间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根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22: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