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市禅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家庭申请标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想获得预登记资格需要符合三个标准: 1、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岁。 2、收入标准方面: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 3、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对于家庭现有住房,本次也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共包括了五种情况。这五种住房情况包括: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予预登记。 (二)单身职工申请标准1、市级(含)以下单位的正式职工或与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2、在本市市区无住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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