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互联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在充分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并征得其同意的前提下,互联网法院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也可以电子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经当事人同意,互联网法院应当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诉讼平台、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等。当事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但已经约定发生纠纷时在诉讼中适用电子送达的,或者通过回复收悉、作出相应诉讼行为等方式接受已经完成的电子送达,并且未明确表示不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视为同意电子送达。经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并征得其同意,互联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当事人提出需要纸质版裁判文书的,互联网法院应当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