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充的住房公积金能不能用于租房 |
释义 | 南充的住房公积金能用于租房。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租房者提取租房公积金租房的,只要能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缴纳票据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从而减轻租金压力,但对提取的额度会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其次申请本人及配偶无房、所租的房屋每个月的房租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最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及银行卡帐号前往办理。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离休、退休的;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户口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综上所述,南充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租房子,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其次申请本人及配偶无房、所租的房屋每个月的房租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最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及银行卡帐号前往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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