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
释义 | 一、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年 1.申请人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家庭人员上年度的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单身人士月收入低于2千元。 2.在武汉本地没有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8平方米。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具有法定的抚养和赡养关系,未婚人员需满18周岁,离婚不带子女的,或者是丧偶人员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4.申请人需要有武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武汉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 对新就业职工要求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4、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二、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郑州市廉租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不含上街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市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实施。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发展改革、建设、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统计、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税务、金融管理、土地储备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第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住房建设规划。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明确廉租住房保障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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