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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租房可以出租的可以将现房出租
释义
    公租房是不可以出租的,法律有严格规定,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因为公租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职能的福利性住房,是具有特殊的作用的,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一、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
    公租房拆迁的补偿方式有:
    1、公房提供单位为承租人另外安排房屋由承租人继续承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对公房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货币补偿,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
    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3、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租房拆迁的程序: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综上所述,公租房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公房提供单位为承租人另外安排房屋由承租人继续承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对公房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货币补偿,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公租房申请条件有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租房是什么意思
    公租房全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
    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购买住房,另一种是租赁住房。
    三、公租房的住房年限有多长期限多长时间
    关于公租房居住期限最长是5年。公租房的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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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