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65岁以上老人补贴新政策 |
释义 | 一、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 《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规定: 1.上海市65岁至69岁老年人,每月领取75元津贴; 2.上海市70岁至79岁老人,每月领取150元津贴; 3.上海市80岁至89岁老人,每月领取180元津贴; 4.上海市90岁至99岁老人,每月领取350元津贴; 5.上海市100岁及以上老人,每月领取600元津贴。 6.上海市高龄老人可领取营养补贴; 7.上海市70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车。 二、上海市低保、低收入老年人补贴政策 《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 低保老人享全额养老服务补贴》规定: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可享受全额养老服务补贴; 2.本人及配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上海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老年人,可享受80%养老服务补贴; 3.80周岁及以上、本人月收入高于上海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低于上海市上一年度成长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粘人,可享受50%养老服务补贴。 4.上述2、3类对象中,无子女或90周岁及以上高龄的老年人,在以上待遇基础上再叠加享受20%的养老服务补贴。 三、上海市老年人原有补贴政策 上海市实行老年人综合补贴政策后,原有的补贴政策不变。上海市原有的老年人补贴政策主要为: 1.上海市各区县、接到试行对老年人一次性节日慰问与实物补贴; 2.上海市老年人优待政策:如公园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或优惠; 3.上海市低保、低收入老年人享受的社会补助水平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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