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 1、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8、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9、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一、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