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标志、未携带证件等情形下上路行驶将被扣留;伪造、变造证明也会被扣押;未投保交强险、涉嫌犯罪、拼装或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也会受限制。 法律分析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这些情形下而上路行驶会被扣留车辆; 有伪造、变造以上证明的也会被依法扣押车辆; 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机动车是涉嫌犯罪的车辆; 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等情形。 拓展延伸 交通违法行为导致车辆被扣留的详细情况 交通违法行为导致车辆被扣留的详细情况可以包括以下情形:当交警在道路巡逻中发现车辆违反交通规则,如超速、闯红灯、逆行等,交警有权依法扣留违法车辆。具体情况包括交警执法时记录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型号、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扣留车辆时,交警会向车主或驾驶员出示相应的执法证件,并告知违法行为及扣留理由。被扣留的车辆将被移至指定地点,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车主或驾驶员可以配合交警的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或解释情况,以便于后续的法律程序。扣留期限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法律规定而定,车主需按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以解除扣留。 结语 交通违法行为导致车辆被扣留,包括未悬挂号牌、未携带证件等情形。交警有权依法扣留违法车辆,并向车主或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及扣留理由。被扣留车辆将移至指定地点,由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车主可配合调查,提供证据或解释情况,以便后续法律程序。扣留期限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而定,车主需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解除扣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 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 的规定予以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