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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2年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释义
    没有时间规定,可以直接申请。
    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规范的本市乡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证住宅: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接连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乡镇常住户口接连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产业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产业规范按前述规范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产业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宅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宅赠与行为在外。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2、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在城内,且没有自己的房子;
    2、申请人单身的话,必须在35周岁以上;
    结婚的话,要符合晚婚晚育年龄。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
    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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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7: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