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委员算村干部吗 |
释义 | 支部委会属于党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村干部属于行政办事机构,支委如果不担任行政工作或职务,不属于村干部。 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党支部委员有: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白主任、村人口主任、村综合治理主任、村出纳、村会计、村工作其他人员、村远教师等。 支部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统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要作分工,除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外,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团委书记)、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 具体来讲,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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