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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热天,住工棚电路设施不完善,没降温条件和手机充电,热水诜澡没办法,这种条件还要不要农民工活?
释义
    农民工维权方法: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公已经不三年了,没有存款,但我们和公公婆婆的户口都在一起,请问在这种条件下有没有办低保的资格?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若其有子女或直系血亲赡养,其房子归子女或直系血亲继承。若无赡养人,由政府赡养的,其房子归政府继承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没领结婚证,孩子申报户口是随我的,现在我们领了证,如果我不迁户口,我的孩子可以上户口吗?
    不迁户口孩子能上户口,在孩子出生一个月以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需要向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如果是弃婴的,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户口簿。《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我已交了15年社保,办了退休,女,67年生人,请问我第一个月能拿到多少钱,医保还要交多少钱?
    社保是交15年就可以了。社保交多少算多少,但是只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医疗保险一般需要缴纳20年左右,方可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我家老人今年70岁,现在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像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低保?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低保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低保:(1)没有生活来源的家庭或个人;(2)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或个人;(3)没有赡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家庭或个人;(4)家庭成员中有身患重大疾病没有钱就医的;(5)属于严重精神病、智障、老年痴呆的家庭或个人;(6)有严重的身体残疾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或个人;(7)没有加入五保的老人。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五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二、不能申请低保人有哪些1、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登记有商铺的;2、农村的房子除外,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在城里有房产的;3、家庭成员中不管是谁有私家车等其他奢侈品的;4、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注册了营业性质的公司等;5、有过前科的,触犯过法律的;6、故意撂荒土地的,好吃懒做的;7、家庭拥有的存款中,还有证券等其他的资产;8、长期有着不良嗜好的;9、家中有子女并且子女还都拥有正常的劳动能力的,也不允许领取低保。
    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母亲患肺癌,父亲无业,我已结婚,妹妹今年刚刚毕业,如何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所指的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只要在这范围内就查《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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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