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没有结婚证,怎样解除同居关系 |
释义 | 没有结婚证就是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随时都可以分开,直接解除即可,但如果解除同居关系时出现财产纠纷或子女抚养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请法院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非法同居生子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非法同居生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解除同居纠纷是否需要人民法院受理 满足下列要求的,法院一般会受理解除同居纠纷的案件: (一)当事人均无配偶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三)双方均有配偶者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请求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 三、离婚后住在一起犯法吗? 离婚后住在一起,如果双方均未再婚,则不犯法。这种情况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我国相关法律没有规定未婚男女不能同居生活,也没有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生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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