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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释义
    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或者通过总公司汇总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1.分公司要通过三个方面来辨别:是否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账簿是否独立;公司是否符合纳税人的条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应当将分公司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向总公司税务机关进行报送,由总机构汇总预缴税款。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分公司应当通过总公司汇总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是就地申报并缴纳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计算盈亏,年终由总公司集中清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议独立核算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分公司利润表的数据自行申报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总公司的分配结果申报。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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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1: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