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借款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贷款的购房合同丢了,当事人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 处理的时候,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当事人看,然后给当事人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买卖呢? 1、刚交了首付款,还没有办按揭 这种情况就是开发商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是较好处理的。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合同转让,就是跟开发商商量好,跟买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并将老的购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后买方再将首付款付给卖方就行了。后面的事情就跟买新房一样,房管局备案就直接写买方的名字,银行按揭也是买方自己去办理即可,房产证下来就直接是买方的名字了。 2、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 可以采取直接更名方式办理卖房手术。流程为: (1)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 (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的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 (4)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二、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若离婚协议书丢了,需要当事人携带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相关工作人员将档案调取出来后会复印一份新的离婚协议书,将复印的离婚协议书拿到相关部门加盖公章就可以了,该复印件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 。 三、工伤认定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职工工伤认定书丢了可以补办。职工发生工伤,需要走工伤鉴定程序,得到工伤认定书,如果工伤认定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