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