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三代不能结婚是哪三代 1、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指的是: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3)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 (4)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 (5)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是什么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在名义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上并无血缘关系;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