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送的物品是否可以要回? |
释义 | 赠送的东西法律上可以追回,但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条件包括受赠人侵犯赠与人的合法权益、未履行义务、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赠与的东西一旦过了一年,就不能再收回了。 法律分析 一、赠送的东西法律上可以要回吗 1、看情况,有些情况可以追回,有些情况不可以追回。可以追回的情况:受赠人侵犯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受赠人没有履行义务;赠与人因受赠人而死亡或者失去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赠予多少年后不能收回赠予的东西 赠与的东西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后就不能收回了。 赠与人享有撤销权,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赠与人即使享有撤销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期间为一年,即从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就丧失了撤销权,不得收回赠与的物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的物品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被赠与人追回的。例如,当受赠人侵犯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未履行赠与合同义务,或导致赠与人死亡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时,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然而,赠与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失去收回赠与物品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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