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遗嘱的房产继承应该这样办理:有遗嘱的房产继承,一般需要按照遗嘱来进行办理。房产所有权通常会从遗嘱生效的时候就开始发生效力,但是一般也是需要去办理相关手续的。如果继承人需要转让继承房产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