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六月份在企业上班卸货时被货物砸成了肩袖损伤,这个企业应该怎么给员工补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1)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己的请求要求单位为自己补缴所有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积极与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与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3)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领取养老保险的同时是不能继续领遗属补贴。根据社会保险法关于遗嘱补助能和退休工资同时领吗的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开除公职身份的,之前的一切福利待遇将不继续享有。但是之前在职期间如果参加了养老保险其年限在后期找到工作缴纳社保后是可以转存年限的,但大部分机关并不参加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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