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标准公摊面积 |
释义 | 国家规定的公摊面积标准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面积;公摊系数=整栋楼的公共使用面积/整栋楼的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体。 一、公摊面积大于使用面积合法吗 肯定不合理,公摊面积是有国家标准的。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具体如下:1、为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2、在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3、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4、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所以公摊面积大于使用面积肯定不合理。 二、买房时关于公摊面积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别盲目追求低公摊。 2、零公摊的销售噱头不可信。 3、实际公摊面积高于开发商提供的数据。 4、开发商故意引导消费者忽略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三、有哪些情形可以不交物业费 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情形如下: 1、验房不合格; 2、物业费生效时间以交房为准; 3、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擅自提高物业费; 5、物业资质有问题; 6、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等。 附属设施,是指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的各类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及相关的场地、绿化、道路等,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漏水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既可以一次性出售,也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零星出售,边流通边消费;其价值可以一次性收回,也可以在较长的时期中多次收回。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有住房逐渐转变成个人所有。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在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这一新兴行业应运而生。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飞速增加。它的产生和发展,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扩大就业起着积极的作用。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制度加以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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