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该这样区分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 1、并非一方提出并移交给另一方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实际地位不平等、一方垄断、垄断或主导地位时产生; 2、格式条款是否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很大关系。一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进行任何谈判或谈判,只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签订合同的,即使使用原合同模式,也应确定格式条款; 3、格式条款必须来自合同一方。为规范交易市场,对法律、行政法规的统一要求和印制,要求双方在交易中统一采用的合同不能认定为格式合同,只能作为一般合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