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伤害认定标准如下: 1、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 2、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 3、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 重伤的认定必须经过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进行认定,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或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1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4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