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公司能够查到以前的社保记录 你到新公司工作,单位需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你以前工作过且在本地区,则需把你在原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停保手续交与本单位,而新公司在办理你的社会保险缴纳时,社保公司是要查询你的社会保险是否欠费,如果欠费是需要补缴的,所以新单位就会对你的工作经历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一清二楚,不是单位有没有权利看你的投保记录, 而是单位在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时, 社保公司的工作职责要查询一下你是否有中断, 如果有中断, 原则是要补缴的。 而单位也会在此时看到你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而单位不会为了了解你的工作经历去特意去查询你的投保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