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撕了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撕了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 一、结婚后多长时间才可以离婚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结婚之后多久才可以申请办理离婚。结婚时间的长短与能否离婚无关。不论结婚多久,一方或双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均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协议离婚程序开始启动之后因为民法典的施行,必须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后,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民法典也对离婚冷静期有了明确的规定,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五个阶段。 第一步,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 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 第二步,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这样做: 1.主动撤回: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须书面说明),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换来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2.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的六十天内),不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步,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 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法院调取档案需要什么 如果是案件当事人的话,拿着本人的身份证让门口的安保人员或后勤人员带你去档案室,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会把档案的复印件给当事人。如不是该案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取。必须要有当事人的授权,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项、申请理由即可。如果是在案件办理三个月内查阅,请直接联系承办法官,如果超过三个月,请联系法院的档案室,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案卷复制手续。 三、证件不全怎么办 情形一: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前提是夫妻双方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以户口本的信息来证明夫妻关系。 3、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情形二:身份证丢了,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2、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调取户籍证明。 协议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