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婆和儿媳3人名字在全款购房合同中该如何分配?两个原则应注意:房屋产权证以登记名为准,夫妻婚后财产共有。如果房子登记在公公和老公名下,则属于公婆和夫妻共有,每人四分之一份额。如果妻子没有出资,法院可减低比例。 法律分析 公婆全款购房合同有公婆、媳妇3人名字怎么分配要把握2个原则:产权证以登记为准,登记谁名下就是谁的房子;夫妻婚后所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一人一半。当夫妻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购买房产,如果房子登记在公公和老公2个人的名字下,此套房屋就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为公公、婆婆、老婆、老公。各自四分之一的份额,如果老婆没有任何出资,法院可以酌情减低比例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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