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的国防动员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 |
释义 | 公民在国防动员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1、依照法律服兵役; 2、接受国防教育; 3、履行国防勤务义务。 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担负国防勤务: 1、在托儿所,幼儿园和孤儿院,养老院,残疾人康复机构,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 2、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 3、怀孕和在哺乳期内的女性公民; 4、患病无法担负国防勤务的公民; 5、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 6、在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任职的公民; 7、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免予担负国防勤务的公民。 国防勤务,是指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六十五条 国家决定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实施国防动员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有权采取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加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第九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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