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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年休假的注意事项
释义
    试用期员工享受年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试用期员工累计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即使期间曾在不同的公司任职,也可以享受年休假。
    按照相关的劳动法律规定,一个公司对一个劳动者能约定的最长的试用期限是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就是违法的。若是在此种情况下,而享受年假的情况是工作累计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那么试用期间的员工就根本无法享受年假。但是,法律又规定了即使期间曾在不同的公司任职,因此,按照这个时间的累计,试用期间的员工还是可以享受年假的。
    2、如果在同一公司内试用期的期限较长(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且试用期在年末或者跨年度,此时公司应当给员工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
    3、如果试用期员工未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不可以享受年假。
    如果说在试用期内员工有年假的,而公司又未安排年假的,那么在试用期间离职的,可以要求补偿。如果试用期员工累计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即使期间曾在不同的公司任职,也可以享受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休年假,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天数应按未休年假天数计算。
    一、辞退员工年假赔偿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休年假工龄如何计算证明材料
    所谓累计工作年限即社会工龄,指员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工作时间,不单指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还包括员工之前在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而且中间允许有间断,现在通常的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是社保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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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