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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
释义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查明到庭证人身份;证人到庭后,应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查明证人身份,成年人应向法庭交验身份证。核对是否就是被申请出庭的证人,该证人开庭后是否在法庭内旁听了已经进行的庭审;
    4、法庭向证人交代权利义务;
    5、证人保证如实作证;
    6、证人陈述作证;
    7、交叉询问质证;
    8、法庭补充询问;
    9、证人退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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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8: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