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公司的资质如何办理 |
释义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主管部门实地考察,审核合格后发放资质证书。 资质办事内容: 一、申报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材料 二、填报《成立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表格》 三、受理物业管理资质企业申报经营资质后,认真进行资质审查 四、主管领导审批 五、颁发资质证书法律依据:数量和方式:许可条件: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申请材料: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请报告 2、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物业管理企业章程 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企业的注册资金证明文件(50万元以上) 5、注册及经营地点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复印件) 6、委托管理物业的合同书或意向书 7、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5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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