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租房如何才可以提供居住证的? |
释义 | 一.前置条件有身份证;有租房合同;房东有房产证;房子类型为商品房(其他情况也可,只是在租赁备案那里有点不一样,本文档只适用于类型为商品房的)。二.详细步骤 1、居住登记到租赁住宅的派出所事务厅,调查自己是否在系统上登记过,否则立即进行填写登记(找那里的人给你居住登记表),即使已经登记过,也要询问员工系统的地址和你现在住的地址是否相同,不同注册不足6个月的,6个月后进行以下步骤。 2、住房租赁申请证明书已经注册6个月,注册地址是现在的住所,开始处理住房租赁申请证明书。具体来说,必要的资料是自己的身份证明书的原件、自己的身份证明书的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明书的原件、房地产证明书的原件、房地产证明书的复印件、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地点:住宅所属住宅管理所(不是住宅管理局)的具体步骤约定房东。带着各自的证明书,可以直接处理。当场就能得到“房屋租赁备案凭证”。三.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自己的身份证原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复印件.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原件.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复印件.一寸白底照2张。地点:居住地派出所办事大厅(就是1步骤中的地方)。带上所需材料,取号进行办理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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