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推动实施历史风貌街区、三阳设计之都(一元路片旧城改建项目)、沿江商务区七期、轨道交通12号线、西马片、红桥村三眼桥片、武汉华维中天地块、上海际华地块、合作路地块、洞庭小路地块等项目的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