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多少小时内补办手续 |
释义 |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多少小时内补办手续,具体如下: 1、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其中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 2、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综上所述,严格控制特殊用途抗菌药物的使用, 特殊用途的抗菌药物不应在门诊环境中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用途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适应症,经与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商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限的医师开具处方。 【法律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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