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不管离婚不离婚,都可以为生下来的孩子办理户口。 2、为新生儿办理户口的,应该去当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进行办理 3、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监护人到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应持的证件、证明: (1)婴儿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已婚但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卫生部、公安部卫妇发【1995】第10号《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或出生医院补办证明; (3)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签发的生育服务证; (4)婴儿生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要交验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 (5)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