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上户口该怎么办? |
释义 | 未婚生子女户口办理与婚生子女办理差不多,首先需要有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补办结婚证,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 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因此,如果证件材料不齐的,需要及时补办。 《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婴儿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婴儿上户口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一、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二、户口迁移的条件各个地区有所不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通常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收养落等。 综上所述,给婴儿上户口的,需要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填写《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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