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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法没有签订培训协议离职用赔钱嘛
释义
    未签订服务期协议时,公司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约需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不影响正常工资调整。
    法律分析
    从公司辞职,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若双方未签订服务期协议的,是属于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拓展延伸
    劳动法规定:未签订培训协议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于未签订培训协议离职的情况,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离职赔偿金的情况下,雇主通常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然而,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培训协议,并且离职违反了该协议的规定,雇主可能有权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此外,法律也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培训机会和条件,如果雇主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员工离职时也可能要求赔偿。总之,该问题的答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的情况下,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应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然而,对于未签订培训协议离职的情况,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因此,对于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培训费用以及劳动法的规定来做出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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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0: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