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法律如何规定? |
释义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抚养费一般应当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抚养费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其他法律规定。 一、婚外生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婚外生子女抚养费标准:不直接抚养的父或母每月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给婚外情子女。其无固定收入的,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给子女抚养费。如果其要负担两个以上子,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孩子抚养费大概是多少 孩子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前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如果不直接抚养方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其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不直接抚养方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怎样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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