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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调解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调解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调解的启动: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依申请,也可以依职权。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一审、二审、再审程序阶段均可以适用调解;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
    1.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2.公益诉讼案件可以调解、和解结案。但是由于其调解、和解协议内容一定涉及公共利益,所以应当公告。
    3.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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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