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恳请率先在东北地区全面放开人口生育政策。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也建议,重视人口老龄化日益突出的问题,对全面放开计划生育进行试点,在适当时候放开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东北的辽宁,西南的贵州,一北一南,重量级人士呼吁放开计划生育,背后是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庞大的产能遇到下滑的生育率,当复杂的局势叠加就业的压力,办法之一,当然是给生育松绑,而且仅仅松绑还不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