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在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领取。 在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一寸照片、登记表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居民身份证办理条件: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