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居转户审核通过之后的流程 |
释义 | 基本流程: 1.公示结束后7天左右领资料; 2.办准迁证(顺便拍照,有的区是落好户口后再拍). 3.回老家办迁移证 4.到派出所落户口, 5.大概1个月后拿身份证,同时去办社保卡(线网上查询是否可以办卡). 6.办劳动手册或变更社保属性, 7.如果老家有养老金,迁移社保. 公示通过后,不要傻傻地等短信通知和电话,一般几天后打电话到区人才去问一下,能不能领材料了。一般而言,浦东、闵行整理材料都很慢,如果等短信,有时候需要拖上1-2个礼拜。一般5天左右自己就要打电话问了。上面领材料的时间,直接关系到你的准迁证信息是否及时传到区公安分局。当你领到材料后,可通过关注微信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的“落户审批查询”,看看有没有自己的准迁证信息。有的话,即可到分局办理。没有的话,也可以致电分局人口办查询准迁证信息是否已经入库。必须确认入库才去分局,不然跑白腿。 拿到分局的准迁证后,到原户籍地开迁移证。注意,一定要确认当地户口迁出,全国人口库更新注销。否则到了上海,仍然要打电话给派出所,问一下在上海看全国库你的原籍户口是否已经注销。否则,去了派出所也没法落户。 法律依据: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十五)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迁入户口)持证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凭《准予迁入证明》及《户口迁移证》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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