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各方当事人对房产分割事宜经协商一致后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的,则需要交纳一些税费、登记费及工本费等,具体的收费项目及金额建议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如果各方当事人对房产的分割事宜无法自行协商一致,需向法院起诉的,则需要缴纳诉讼费;如果在案件诉讼前或者诉讼中,担心房产产权登记人将房产转移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对涉案房产进行查封,此时需要缴纳保全费,以及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房产的分割方式是一方取得房产产权,并向其他方支付补偿款的,则各方需要协商确定房产的现价值。协商不成时,则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此时会产生评估费。其他有可能会产生的还有:律师费、公证费、税费、工本费等,视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