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印发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的通知,通知中就有医院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的规定。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 第三十五条 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十六条 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制度。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第三十七条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具有请购权的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第三十八条 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单位统一采购。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